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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紀(九十七)貴州通報6起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案例(2022-5-11)
【案例點評】
巡視整改是巡視的“后半篇文章”,是巡視工作的關鍵一環。而被通報的單位,有的未及時著手整改任務,有的不落實整改要求,有的不及時完成整改,甚至還有虛假整改、變相整改、拒不整改的,等等。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一崗雙責”的,均受到了黨紀或政務處分。
各被巡視巡察單位要充分認識巡視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將巡視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以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促進各項工作高質量發展。
為進一步深化巡視巡察成果運用,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扎實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動巡視巡察整改取得實效,日前,貴州通報6起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典型案例。
1.遵義市赤水市司法局落實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力、履行巡視整改責任不到位。2019年2月,赤水市委印發《關于省委第七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赤水市司法局黨組未及時落實省委巡視整改工作,直至2020年4月才著手整改。赤水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陳龍重安排輕落實,對整改工作推進不力、履行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到位,導致落實省委巡視整改工作嚴重滯后,對上述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赤水市司法局黨組成員、政工室主任鄭金龍未按要求落實省委巡視整改工作,對上述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因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0年12月10日,陳龍、鄭金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黔西南州望謨縣文體廣電旅游局落實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作風不實、推進緩慢。2018年4月,省委巡視組反饋望謨縣文體廣電旅游局負責的“向陽坡無線發射臺建設項目”存在完工未驗收問題后,望謨縣委制定整改方案,明確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在整改工作中,作風不實、推進緩慢,直至2020年2月才整改完成。時任望謨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張帆(主持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工作),對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統籌不力,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副局長趙勁霞,作為該問題整改工作分管領導及項目負責人,對巡視反饋問題不重視,履行職責不到位,致使整改工作推進緩慢,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2020年1月19日,張帆受到批評教育處理;2020年12月24日,趙勁霞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3.貴陽市花溪區宏騰糧油購銷有限公司不落實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要求、拒不整改。2017年9月,花溪區委第一輪巡察發現,區商務局原所屬宏騰糧油購銷有限公司,在2013年至2016年期間,存在用處置國有資產所得資金以考勤獎、慰問費、低保糧油補貼等名目違規發放津補貼以及車輛管理不規范等問題。2017年12月,宏騰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總經理朱曉東因上述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19年8月,貴陽市委第六輪聯動巡察發現,該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期間,仍然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朱曉東作為公司總經理,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拒不糾正巡察發現問題,且多次召開班子集體會議違規發放并領取各類補貼,對上述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因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0年9月10日,朱曉東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4.黔東南州中心血站對巡察發現問題整改弄虛作假、干擾巡察工作。2013年至2019年,黔東南州中心血站站長王正芊存在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的問題。2017年10月,黔東南州開展辦公用房自查整改工作,經王正芊同意,在其辦公用房超標且未進行整改的情況下,弄虛作假,向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報告已整改到位。2019年5月,黔東南州委在巡察州中心血站期間,發現王正芊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要求作說明并整改,州中心血站仍然弄虛作假,2次向州委巡察組書面報告虛假整改情況。州中心血站對巡察發現問題整改弄虛作假、干擾巡察工作,王正芊作為黔東南州中心血站站長,對上述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2020年9月1日,王正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貴州荔波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對巡察發現問題虛假整改、變相整改。2019年11月,黔南州州縣聯動巡察發現,貴州荔波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并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立即整改。2019年12月,該公司為應付整改,編造“周末加班補助工資”名目,按照應清退金額予以發放,隨后又將此作為巡察整改清退款予以清退。該公司時任董事、副總經理金鷹,作為整改工作牽頭領導,對巡察發現問題虛假整改、變相整改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0年8月23日,金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安順市平壩區樂平鎮巖上村對巡察反饋問題虛假整改、不整改。2018年12月,平壩區委第五輪巡察發現,樂平鎮巖上村存在支付相關項目資金無合同、無驗收等問題。2019年3月,樂平鎮黨委對巡察反饋問題進行責任分解,明確巖上村黨總支書記左猛為整改責任人。此后,巖上村在整改過程中,多次編造虛假資料作為“整改完成”的印證材料,對部分問題不予整改。左猛作為巖上村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對巡察反饋問題虛假整改、不整改,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0年11月22日,左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轉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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